营造和谐语言生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赵沁平副部长在2007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3-2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7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教育部党组和国家语委,对语言文字战线同志们在过去一年中的辛勤工作和热诚奉献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对去年和今年的工作做个概要的总结和介绍,并借此机会,与同志们一起进一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共同研讨营造和谐语言生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有关问题。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的50周年,具有特殊的意义。在部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序推进,在抓住重点、引导热点、突破难点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举办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务院作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简化汉字的重大决策,对我国教育、文化、经济及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为总结50年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纪念座谈会,许嘉璐副委员长、陈至立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教育部、国家民委、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同志也从各自的角度发表讲话。同时,还指导学术团体召开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回顾历史,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探索信息化时代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取得了丰厚的学术成果。此外,通过组织媒体集中报道和部署各地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了集中宣传,社会反响较大。
(二)国家语委完成换届调整,建立起面向未来的,更加协调、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是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保证。近年来,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多数地、市级政府都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在此基础上,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去年进行了换届调整,增补人事部为成员单位,16个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团体主管部门等组成了新一届国家语委。国家语委的换届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优化国家语委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决策指导和协调功能。通过委员会的工作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计划、相关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进行研讨决策,加强对委员单位所在部门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使语言文字工作得以不断深化、持续发展。
(三)继续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去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五年多来,通过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进行宣传贯彻《法》的调研和推动地方及相关部门开展立法工作,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体系的完善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至去年年底,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了地方性的法规、规章。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四)完善和创新管理措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继续提高
--正确的语言观念在全社会进一步确立。通过多年艰苦、持续的努力,包括去年围绕推普50年和第九届推普周开展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对国家推广普通话方针和对待方言的政策有了比较清晰、全面的了解,认识到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可以为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可以更好地沟通和交流;了解到普通话与方言在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互为补充、融和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语言生活的需要,从而减少和消除了误解和抵触情绪,努力学习并在必要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有了新进展。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27个一类城市完成评估,达到一类城市总数的四分之三;二类城市有60个完成评估,江苏、黑龙江已经全部完成了二类城市评估;部分省市还启动了三类城市评估。几年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大及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将评估作为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动力和机遇,积极稳妥地组织推动评估工作。“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贯穿评估工作的全过程,抓住重点领域,突破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各地间的观摩、交流和研讨,使评估的各项措施既科学规范,又具有各地特色。
--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规范、发展和创新。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已经开展了12年,成为推广普及普通话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已建起了较为完整的测试工作网络,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测试员4.5万人,有近2千万人次接受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去年,国家和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的测试中心分别在香港和上海成功举办了研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论坛”,对于推进测试工作的科学、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使普通话水平测试实现信息化管理有了实质性推动,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测试的研究也取得重大进展,进入区域试点阶段。
--精心组织第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各地配合国务院决议和指示发布50周年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纪念活动,组织策划了推普周活动。推普周期间,突出主题,准确把握、全面宣传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加大了对重点行业部门工作的推进力度。注重推普周活动与日常宣传和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围绕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推普周宣传逐步向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延伸拓展。
(五)语言文字工作在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推广迈出新步伐
近年来,各地普遍加大了农村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力度。首先,着力做好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配合“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对农村教师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免费对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培训,使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北京、广西、湖北、浙江、四川、重庆、深圳等地,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将普通话作为技能之一纳入对农民工的培训。在帮助他们克服交际障碍,方便就业和生活,为更好地融入城市方面显现了效果。去年,与国家民委联合,就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使用、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和汉语教师师资情况,赴贵州、青海、甘肃、新疆、广西、海南、湖南调研,并在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等6省区举办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民族语言培训班,共培训农村一线教师566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拟订“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规划。
(六)进行“十五”科研总结和“十一五”科研规划部署工作
基本完成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项目的成果验收工作,积极促进“十五”科研成果的开发利用,编辑了《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成果巡礼》。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
成功召开了“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经验,部署了“十一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指导地方制定当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七)发布年度语言生活状况、出版《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经过近两年的准备,形成了《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的运作机制,出版了《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5)》和《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
在教育部第11次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05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这是教育部、国家语委首次向社会发布的年度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数据和成果发布引起了强烈反响,国内各大媒体、辞书出版界、国际汉语教学界、信息科学界等都非常关注。
(八)标准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规范汉字表》研制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规范汉字表》学术阶段工作,成立《规范汉字表》(送审稿)专家委员会,形成了《规范汉字表》(送审稿)。审定发布了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
积极推动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参加国际标准《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汉字编码字符集》研制,在汉字扩充和古汉字编码、西双版纳老傣文编码、古维文编码和藏文扩充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九)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工作
对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化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加强了对已立项项目的管理。根据需要,对少数民族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藏文、维吾尔文拉丁转写规范,柯尔克孜语术语的原则与方法,现代藏文规范表意音节频率库及标准研究等进行补充立项。《蒙古语辞书编纂工作原则与方法》、《维吾尔语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哈萨克人名汉字转写规则》、《哈萨克语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等项目结项。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营造主体化与多样性和谐统一的语言生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为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和谐社会是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是公平正义、法治成熟的社会。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和思维工具,是基本的文化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能力是一个人能力和素质构成的基础,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公民的语文应用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均衡发展,促进人际和谐相处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和谐语言生活。所谓“协调发展”,既是多种语言和方言之间的协调发展,也是语言文字工作自身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在语言的协调发展方面,要努力形成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多语多方言并存、良性互动的语言发展态势。在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发展方面,要注意研究与应用的衔接与协调、发展与规范的协调、城乡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以及东中西部区域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发展。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我们的工作要坚持“惠及全民”的理念,要更加注重国民语文应用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加注重管理方式的人性化和服务型管理理念的确立,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所谓“公平正义”,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保证公民的语言权利,要引导国民树立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要更加关注农民工、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要建设和谐的语言生活,我们还面临严峻的挑战。社会语言生活空前活跃、且复杂多变,语言观念日趋多元,语言应用中的价值冲突,以及城乡、区域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差异明显,制约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依然存在。“十一五”期间的语言文字工作要紧紧围绕“和谐”这一中心命题而展开,要既坚持主体性、又体现多样性,既有独特性、又有包容性,既强调语言的规范、又兼顾语言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 树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宏观视野并进行前瞻性思考
我们要以高度的职业敏感,主动关注各类语言现象,不断扩大工作视野、拓展工作领域。要对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各个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的思考,特别是对海峡两岸语言文字的关系、全球华人语言生活、中国未来和平发展中汉语与外语的关系等问题一定要未雨绸缪,主动根据国家的战略部署做好思想、政策等各方面的准备。要认识到中华语言文化的丰富多样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切实加强对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要看到日益增长的语言教育社会需求,正孕育着一个庞大的语言教育领域,培育、建立一个与公民终身教育体系相匹配的社会化的语言教育体系势在必行。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必须密切关注并积极开展对语言教育领域的引导和监管,在语言教育服务的引导、培育方面主动作为、有所作为。
(二) 树立与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语言观
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树立主体化和多样性辩证统一的语言观,妥善地处理好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在进一步加大普通话推广普及力度的同时,正确理解和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方言使用的规定。要在坚持规范字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从两岸关系处理和促进全球华人语文生活和谐发展的角度,妥善处理好繁体字、异体字问题;要区分不同交际环境,妥善处理好语言的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要妥善处理好母语和外语的关系,以开放的心态和国际化的眼光看待外语、特别是英语及西方文化对我国社会的影响,积极引导社会树立应有的母语自尊和母语认同,努力提升国民的母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同时还要积极促进汉语的国际传播;要站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高度,按照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
建设和谐的语言关系,要适时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要注重对社会语言观和社会语言生活的引导。要切实提高应对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协调好各方面的语言利益,努力形成对多元语言价值观的“制衡”。要全面而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国家的政策,充分运用工作智慧,努力将国家的方针政策细化为行之有效的各项具体管理措施。要注重发挥专家和媒体的作用,建立政府、专家和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对社会语言生活变化的“及时反应”,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传播和谐语言生活的理念,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辩证的语言观,注重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亲和力和社会认同度。
(三) 树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语文工作观
和谐的语言生活是监管有效、有序发展的语言生活。要依法推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持续提高,紧紧抓住语言文字法制建设这个工作核心,深入探讨建立执法机制,不断增强执法的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依法推进政府、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工作信心。要加强科研,立足于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规律,以系统化的思维、多学科的视角以及综合性的手段,努力构建符合社会实际、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语言文字管理体系。积极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社会化的探索,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要理顺语言文字工作内部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理工作与科学研究的协同和相互支持,不断开创生动活泼的工作新局面。
三、全面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扎实做好2007年的工作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批准、即将下发,我们要围绕两个规划开展工作。2007年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在《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和两司工作要点中已经明确。今年和“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法制建设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
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召开“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座谈会”,指导地方和相关行业加快语言文字法规及规章的制订,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新一届国家语委将制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单位职责分工,逐步完善议事、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国家语委决策指导和协调功能,加强对委员单位工作的指导推动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发挥国家语委咨询委员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上的咨询作用。健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力争省、地两级政府均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干部的培训;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建立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制度。巩固、完善与其它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调制度,并做好相关服务,重点做好旅游、卫生、民航、公交、民政等部门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推动工作。支持相关科研出版机构和学术团体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服务,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撑。
(二)继续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在总结、汲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力争实现新探索、新突破,取得更大的成效。一是加快发展。认真总结一类城市评估工作经验,督促、指导尚未达标的一类城市的工作推进,重点推动人口多、影响大的城市完成评估,对边远、民族地区的城市进行分类指导。一类城市已达标的省(区、市)二类城市评估要全面开展,三类城市评估要全面部署、推动。二是区别对待。城市评估的总体目标是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达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工作目标,但不同类别城市的评估标准和实施要求应根据管理体制和侧重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对组织机构、法制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宣传工作的要求不能一刀切。在三类城市评估中,应将学校作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重点领域,评估标准的指标和权重应有所调整。三是创新提高。不断巩固、深化评估成果,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广先进经验,适时推进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单位)的创建和评定工作。今后一个时期,将在总结各地开展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整个评估工作,不断加大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争取在2010年前,完成评估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对社会语文生活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只有坚持不懈地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才能确保实现在本世纪中叶全国普及普通话、全民族语言文字素质显著提高的工作目标。2007年乃至整个“十一五”期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抓住几个主要环节: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重视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语言文字理论修养,确保教育教学坚持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真正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二是做到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并与常规教育教学及课外活动相结合,通过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广大师生语文应用能力和水平的全面增强与提高。三是制定分阶段目标:即小学阶段要使学生掌握汉语拼音,初步具备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能规范书写2500个常用汉字;初中阶段要使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能正确使用3500个常用汉字;高中阶段要使学生熟练掌握普通话书面语,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高等教育阶段不但要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汉语文修养和适应学习和工作需要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而且要使学生树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成为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楷模。
具体措施是:推进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高校本科评估体系;形成一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作为业务考核内容之一;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鼓励高等学校成为语言文字应用的表率并为社会服务,支持其相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和汉字书写能力的训练评测;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育。
(四)推进农村和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把语言文字工作向农村地区拓展延伸,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人口的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为进城务工农民多办实事。首先,要善借平台建立机制,积极与农业和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培训方案,并与劳动、扶贫等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相关机构部门建立联系,将普通话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其次,要根据农民工实际需要,合理和灵活多样地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三是推动劳务输出地和用工集中的城市地区开展合作。四是精心组织好推普周活动,将活动重心进一步向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延伸、拓展。会同团中央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推普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配合“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扩大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汉语培训的规模。在调研、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拟订并实施“少数民族教师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计划”,以培训少数民族汉语课教师为主,带动其他学科教师,建设一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教师队伍。要依托当地高等院校建设培训基地,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进一步开发丰富多样的语言文字多媒体视听课件、光盘,建成远程教育和培训系统,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使少数民族教师的普通话及规范汉字应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实现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并以学校带动和影响全社会。
(五)加强语言文字测评体系研究,构建完整的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汉语水平测试(HSK)和面向少数民族的汉语水平测试(MSK)先后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声誉。但是,目前还缺乏汉语作为母语的语言能力测评体系。因此,要开展对国际上相关国家语言应用评测体系的研究,结合我国实际,尽快推出针对母语为汉语人群的语言能力测评体系,以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母语教育的需求,满足社会各行业准入制度和在职培训的需要。同目前开展的HSK、MSK一起,构成中国完整的汉语水平测试系统。主要措施如下:
--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开拓测试领域。 “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扩大对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及公务员、公共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开展测试工作评估,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建成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和测试题库系统,推动测试手段自动化的研究和实施。同时还将加强港澳地区及海外普通话测试的规划、研究和管理。
--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国家继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加快语言文字测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国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对改善社会用字环境、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在全国范围的开展,教育部决定在上海、河北两地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希望试点省市的同志们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全面、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为全国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提供成功的范例。
--推进学生语言文字能力评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一是推动中小学口语交际能力评价标准及其评价方式的建立和完善。2004年,启动了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及其评价体系的研制工作,并在上海市区和河北省秦皇岛市进行了试点,反响较好,今年将在总结两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这项工作。二是加紧研制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力争在今年完成标准的制定,并及时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在今年启动对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试的研究与研制工作。
(六)配合迎奥运,组织好第十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今年推普周活动将进入第十个年头,我们要努力将“推普周”办成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从中受益的关于语言的节日。启动 “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试点工作,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载体,通过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掌握、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在背诵中亲近,在热爱中弘扬,在弘扬中整合创新。
今年又是筹备奥运会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把配合有关部门,为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向世界各国展示中华文化,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奥运城市的道路交通等各类标志、主要场馆的各类指示标牌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方面用字的规范化工作,指导北京大学等机构筹办海峡两岸大学生“人文迎奥运”交流活动,在语言文字方面做好迎接奥运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在汉语国际推广整体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规划,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汉语的国际推广政策和规划,开展对外汉语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电视、出版部门,策划、制作、编写关于中国语言文字的大型电视纪录片及相关丛书。在港澳等地区开展普通话测试的基础上,做好海外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继续关注社会语文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网络语言等,加强宣传工作和科研工作。开展针对热点问题的科学研究,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正确地舆论引导。
(八)加大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和科研工作力度。向教育部党组、国务院上报《规范汉字表》(送审稿),依据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工作,做好实施《规范汉字表》的各项配套准备。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机构建设,认真抓好信息领域、教育领域等重要语言文字应用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制。努力推动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
--做好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换届及有关章程的修改工作,适时发布《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规划》,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推进各地语委的科研工作。
--继续做好《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的工作。以《中国语言生活状况绿皮书(A卷)》的形式发布一系列软性规范。抓紧《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等语言国情报告和语言战略研究。
--深入开展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有基础意义的规范标准研制。如各文种的基本字符表,主要文种的字形规范,基础语料库建设规范及语料库的加工标注规范等。加强民族语文资源库的建设与资源整合,加快民文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的开发。
(九)组织召开第二届“语言与国家”高级论坛,联合有关司局筹备召开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论坛,筹建若干语言文字发展战略和软科学研究中心,培育一批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为“十一五”期间应用语言学的发展和国家语委重大项目的实施打好基础。研究两岸四地语言生活现状,组织第四届两岸四地中文数字化合作论坛(CDF)和第三届海峡两岸现代汉语问题学术研讨会,促进两岸四地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两岸语言生活问题的途径。
同志们,建设和谐的语言生活,既是新课题、新挑战,也是新机遇、新起点。让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一致、扎实工作,有所作为,不断开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以和谐的语言使用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并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五彩斑斓的一页!
谢谢大家!
200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