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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鼓励新闻出版单位跨媒体经营
发布时间:2007-05-31 点击数量: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张贺今天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充分利用网络通讯和数字信息等高科技手段,鼓励新闻出版单位开展跨媒体经营。同时,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到“十一五”期末,建设4—15个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促进新闻出版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产业升级。

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于日前印发。《规划》提出,随着信息、网络等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媒体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相互融合的速度越来越快,以高科技为主要手段和特征的现代内容产业的迅速产生和壮大,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趋势。

为此,新闻出版单位将打破传统观念、传统业态和传统体制的束缚,充分利用书报刊等传统媒体、音频视频媒体和各种网络媒体等一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新闻出版内容资源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全面开发利用,形成各种传媒形式与优质内容资源紧密结合发展的新格局,大力推动内容产业发展。鼓励新闻出版单位以资源、资产、业务为纽带,开展跨媒体经营,支持传媒集团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将新闻出版业打造成为多种媒体形态共存,集内容创新、制造、推广、服务为一体,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内容产业。

《规划》同时提出,我国将大力发展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鼓励、扶持以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和数字电视网为主要载体的图书、报纸、期刊、数据库、新闻、游戏、动漫、音乐以及电子书等各种数字产品的开发、制作、出版和销售,鼓励开展基于各种网络的出版、发行活动。到“十一五”期末,建设4—15个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形成10—20个网络出版强势企业。积极推动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新闻出版业的生产、管理和传播方式,建设数字出版综合业务平台,提升出版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据悉,《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后,具体指导“十一五”期间我国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