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版研究 > 行业动态 > 正文 >
教育部叫停违规敛财高校期刊
发布时间:2006-10-05 点击数量:

 人民网北京111日讯 记者施芳报道: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将出版增刊作为创收手段收取“版面费”,甚至将一期增刊拆分成多期增刊出版,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针对近期个别高校期刊出现的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教育部近日通报批评了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现代中小学教育》等期刊,要求高校抵制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学术尊严。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个别高校主办的期刊出现一些违规现象,主要表现为:不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增刊,没有在封面注明“增刊”字样;以出版增刊或出版专辑、论文集等形式,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牟取钱财;个别期刊一号多刊,将一次性获得批准出版的一期增刊,拆分成两期甚至多期增刊出版,以便能多发表文章、多向作者收取费用。

  教育部在通报中指出,这种不正之风,致使一些内容平庸甚至质量低劣的文章得以发表,浪费了出版资源,助长了学术腐败,也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高校期刊界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破坏了出版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期刊的管理,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期刊要珍惜国家赋予的办刊权利,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杜绝将出版期刊作为单纯的创收手段,特别要制止以创收为目的的收费现象;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抵制学术腐败,坚持质量第一;坚决制止一号多刊的违规做法,注意严格执行增刊、扩版等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增刊,其宗旨、开本和发行范围应当与正刊一致;出版增刊,除需刊印国内统一刊号外,还需同时刊印一次性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教育部还要求高校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期刊的管理。高校期刊的主管和主办单位,应对期刊所载文章的社会效果负责;各期刊主办高校要切实履行起主办单位职责,监管、指导所主办的期刊严格遵守国家的出版法规和规定;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人民日报>>